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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数百万,是非如何公论? ——摘自搜狐网(http://auto.sohu.com) 最近,一宗开封市的出租车用户集体对跃进汽车集团公司的集体诉讼是以用户所在地的法院对外地厂家的判罚而告终,开创了非调解性解决这类纠纷的全国先例。企业赔付二三百万元虽是企业单体的利润流失,业内人士应从更广的角度来观察和思考这宗判例,评估它对出租车行业在今后遇到类似的情形下起到何种示范效应。 目前对汽车购买前的种种涉及到消费环境改善和配套法规改革的问题日益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社会舆论的关注和消费者的关心,企业也不断向政府呼吁,这将有力地推动中国汽车消费环境朝着良好的态势变化。当涉及汽车产品质量争议而引发大量的消费者和用户与制造企业和经销企业之间的纠纷时,保护消费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合法的经营权益之间往往会互相抵触。问题的症结既来自企业自身的观念有待完善,更来自外部法制环境的不完善。确实,一些现实问题已经造成企业一定的经营风险,同时增加了用户方面的负担,无谓地增加了社会的内耗。 在国内汽车市场逐年升温以后,私人购车比例越来越大,社会汽车总保有量也在不断增加,企业在早期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层层过渡到以产品、技术、市场、品牌、网络为中心,随着“入世”后的市场格局变化,要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经营理念,企业必须转变到以顾客为中心。但企业的追求目标往往会与现实矛盾相抵触。 90年代中期开始对进口汽车的投诉曝光渐多,国内的企业还是抱着隔岸观火的态度看待,其中不乏有幸灾乐祸、此消彼长的想法,疏于打自己的“补丁”。随着国产汽车在市场上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保有量越来越大,车销得越多,发生的问题也就相应增多。来自与汽车用户和消费者纠纷的“火势”慢慢也燃到了国内汽车企业的身上。近两年来接连发生过多起出租车用户群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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